黑龙江绥化市市场监管局这项工作抓得很到位
为贯彻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有关要求,绥化市市场监管局高站位、细督查、严执法,把校外培训机构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抓到底、抓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组织部署到位。按照省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有关部署和要求,先后多次召开“双减”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精神。结合广告监管工作实际,突出整治重点,聚焦教育培训类广告活动,制定《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教育培训类广告活动监管实施方案》,明确教育培训类广告活动专项整治的范围、重点以及工作内容,及时下发各县(市、区)局和新闻媒体,并要求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检查覆盖到位。该局成立了10个督查组,深入10个基层局指导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与基层监管人员一同深入一线,以“三查、四看”为抓手,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三查”,即:一查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二查“教育文化、教育科技、教育咨询”公司;三查托管班、自习室、小饭桌。
“四看”,即:一看有无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和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二看广告中有无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性承诺的行为;三看其广告内容有无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行为;四看其广告内容有无以科研单位、学术机构等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行为。
三是强化执法力度,确保打击震慑到位。以传统媒体、户外广告、店堂(培训机构住所)三个点位为重点,加大广告监测、行政指导、监督检查三个环节工作力度。对《绥化日报》发布的教育培训广告进行行政指导,向全市各广告经营、发布单位下发违法违规行为提示书,加强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标本兼治、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监测广播广告、电视广告50条次;户外广告牌、印刷品广告197个;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1次,共检查各类教育公司、培训机构729家,立案1起,转交1起,发现线索2起。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